《青梅难哄,竹马折腰日日宠》此书可谓开创了一个社会都市类小说的巅峰作品,构思新颖,条理清晰,行云流水,人物虞念秋裴怀瑾性格刻画极其丰满。
干枯的土地上冒出点点嫩绿,然后被膀大腰圆的士兵一屁股坐上去。大家摸出干粮口袋里的胡饼,就着水袋里的水嚼吧嚼吧,吞入腹内。有士兵抹了一额头的汗珠,小声抱怨:“这地方,湿气忒重了,饼都软了。”“再忍忍,过两日东西送到越州,下旬就回长安了。”“到越州说不定赶上上元节,去热闹热闹……”季庭礼身穿黑色的缺胯衫,抹额的系带被北风拉扯在后脑。他靠着一截被拦腰斩断的树桩,手里拿着小刀和竹竿在削削砍砍。
官道边。
一行人马在路边暂做休息。
干枯的土地上冒出点点嫩绿,然后被膀大腰圆的士兵一屁股坐上去。
大家摸出干粮口袋里的胡饼,就着水袋里的水嚼吧嚼吧,吞入腹内。
有士兵抹了一额头的汗珠,小声抱怨:
“这地方,湿气忒重了,饼都软了。”
“再忍忍,过两日东西送到越州,下旬就回长安了。”
“到越州说不定赶上上元节,去热闹热闹……”
季庭礼身穿黑色的缺胯衫,抹额的系带被北风拉扯在后脑。
他靠着一截被拦腰斩断的树桩,手里拿着小刀和竹竿在削削砍砍。
削过的竹片被弯成不同弧度交叠,形状像灯骨,又有些像鹰头。
从元日之后,这段时间里白日赶路急,晚上休息的时间也不多,常常是深夜到驿馆,天不亮就起来赶路。
季庭礼利用着中途零碎的时间,打磨着手里的灯笼。
左手虎口上一轮月形疤痕随着手指的动作伸缩,早已和肌肤纹理融为一体,仿佛与生俱来的胎记。
季庭礼觉得做灯笼这件事已经成了他生命中的习惯。
每到上元节,他都要做个花灯送给虞念秋。
他到现在还记得,八岁那年手上的疼痛。
竹片断了又削,削了又断。
锋利的小刀和竹片尖刺进他的皮肤里,冷冽碎骨的寒风剜过他的皮肉。
可是上元节夜里,当虞念秋又哭又笑地抱住那盏花灯说喜欢时,他觉得一切疼痛都被抚平了。
只剩那盏花灯里透出的淡淡光晕,将他们笼罩在飘渺的梦幻里。
他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心意被小心翼翼地珍视呵护。
他的心意,还有她的珍视,比市面上任何一盏华丽的花灯都更珍贵。
“今年你会喜欢的。”季庭礼嘴角染上浅浅的笑,低声自语。
薛震带着方奴走来:
“季中侯,今夜到钱塘县,某去拜访友人,不在驿馆过夜,可否明日早上在城门口相见,一同出发?”
季庭礼手上动作不停,抬头道:“好,薛郎君明日卯时至钱塘县东城门 便可。”
方奴少时也做过些手工活儿,见季庭礼在摆弄着竹片,便问:
“季中侯可是在做花灯?看这形状似有些特殊。”
季庭礼声音温和了两分:“飞鹰花灯。”
方奴捧场道:“原来是飞鹰展翅,季中侯真是有心了,竟有此雅兴。”
“会稽有故人,某特以此相赠。”
季庭礼脑海中浮现虞念秋拿着花灯爱不释手的模样。
他记得的,她三年前就说过,想要一盏飞鹰灯。
“但这飞鹰灯做得实在不美,季中侯既不善此道,不如去花灯店里挑个好看的。”
薛震一出声就打断了季庭礼脑中的画面。
季庭礼脸色黑沉,嘴角平直:“薛郎君恐怕不明白,我赠故人,最重要的是心意二字,不在浮华表观。”
薛震面无表情:“若是好看还好说,不好看就是不好看,强行拿心意做由头塞给他人,对方收下了也未必真心欢喜。”
薛震是少年英才,然而因年少气傲,说话一针见血不避锋芒,在长安却有个“毒舌小郎”的诨名。
季庭礼之前和薛震交谈不算多,还没出现过分歧,今日算是体会到薛震这毒舌的名号是怎么来的了。
季庭礼把竹片和小刀收好,不看薛震一眼,对着手下的小兵们吼道:
“整队,起程!”
方奴看见季庭礼那发青的脸,捂着脑袋跟在薛震后面小声叨叨:
“哎哟,郎君少说两句吧,何必和季中侯一个武将争这些?之后还要一起赶路,莫坏了和气。”
薛震没理会方奴絮絮叨叨的话。
翻身上马,眼望东南。
是啊,没必要和一个不相干的人争这些。
可他今日看见花灯,就是想争了。
他也有故人在会稽。
他也要赠花灯与人。
他不会亲手做花灯,就算做了,那个挑剔的丫头肯定也看不上。
他会攒好钱两,陪着她走街串巷,在满目琳琅中选出她最喜欢的那盏。
他走在她身边,侧头看她。
五光十色的灯火像潮水一般漫过她的裙角帔帛,争奇斗艳的花灯是水中朝她献媚的鱼群。
然后她会微抬下巴,指着灯说:“薛震,我就要这个。”
声音里的雀跃欢喜让人觉得仿佛寻到了旷世奇珍。
寒风忽至,吹得衣摆猎猎作响。
少年眉眼间的傲气散去,眸中若雨后湖光山色。
他也等不及要去会稽了。
带那个骄傲挑剔的姑娘找出会稽最漂亮的花灯。
赠人以物,最重要的,不是就让她开心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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