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穿越七零做娇妻,禁欲兵王放肆宠》小说许年年陆怀瑾作为主角,他的形象充满了神秘和魅力。许年年陆怀瑾在故事中的表现令人印象深刻,他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时,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,展现出强大的生存能力和智慧。
鸡蛋可比不上桃酥珍贵。可恶,自己的零食居然被她发现了。耀祖回屋直接打开他的床头柜,看见黑色匣子里一块没少的桃酥,才安下心来。许年年在厨房三下五除二地就吃完了鸡蛋。不知道是这具身体吃的好吃的太少了,还是鸡蛋太香了,吃完感觉肚子还是没填饱。溜达回了自己屋,拿起镜子观察起现在的样貌。这具身体五官确实不错,可惜就是皮肤不太好,脸有些黑,身上的皮肤不够白也不够细腻。
说出来的瞬间,许秀红就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。
“要。”
许年年直接从鸡笼拿出最后一颗鸡蛋,拿到自己手里,打算一会就煮了它。
许秀红看她这个样,嘴角抽了抽,看来自己以后再也不能说这种话了,白白损失颗鸡蛋。
好像有什么东西真的不太一样了,她看着许年年的背影若有所思,走出了厨房。
许年年按照原主的记忆点燃了灶台。
将三个鸡蛋都放了进去,没一会就煮好了,叮过凉水的鸡蛋格外好剥皮,嫩滑的鸡蛋清,沙沙的鸡蛋黄,她从来没觉得这么好吃过。
正在慢慢细品鸡蛋呢,耀祖就走了进来:
“姐,你吃啥呢,这么香。”
许年年看向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。
她这弟也是真有意思,有事就是姐,没事就是喂。
一看就是许秀红不舍得那一个鸡蛋都让她吃掉才过来的。
别以为她不知道,许秀红经常私底下给她宝贝亲儿子吃鸡蛋,所以耀祖养的白白胖胖的。
眼看着耀祖都要走上前了。
她出声阻止:
“你再敢走近我一步,我立刻去你屋里将你藏起来的零食都给吃了。”
耀祖黑眼珠一转,马上跑了出去,他要回屋,看看今天他妈给他的买的桃酥有没有被许年年吃掉。
鸡蛋可比不上桃酥珍贵。
可恶,自己的零食居然被她发现了。
耀祖回屋直接打开他的床头柜,看见黑色匣子里一块没少的桃酥,才安下心来。
许年年在厨房三下五除二地就吃完了鸡蛋。
不知道是这具身体吃的好吃的太少了,还是鸡蛋太香了,吃完感觉肚子还是没填饱。
溜达回了自己屋,拿起镜子观察起现在的样貌。
这具身体五官确实不错,可惜就是皮肤不太好,脸有些黑,身上的皮肤不够白也不够细腻。
可是这是74年啊,在普通人里,她这样貌已经是顶顶厉害的了。
灵泉水经过测试是无毒的了!她打算开始神农尝百草的第一步。
拿起灌满灵泉水的玉杯,走到小溪旁。
若是等下,出现小说里出现的那种全身直接冒黑水,洗筋伐髓的情况,她就立刻跳进去。
宁愿淹死,也不要臭死。
缓缓地喝下一口灵泉水,可以品出淡淡的甜味。
一连喝下整杯,只觉得身上暖洋洋的,没有出现腹痛,身上也没有出现冒黑水的情况。
胆子大了起来,一连喝了好几杯将肚子填饱。
躺在空间的地上,感受着微风习习,看着碧蓝的天空。
突然感觉空间比外面舒服多了,至少不热。
脸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,她伸手一摸,顺便揉了下,就看见一条黑色条状的物体被她搓了下来。
她缓缓地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,发现手臂,大腿都冒出黑水了。
立刻发出一声土拨鼠尖叫,扯掉身上的衣服就往河水跳了下去。
跳下去的瞬间,想着自己不会被淹死吧。
哪知道,自己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后,溪水高度只到了腰间。
她脱掉衣服,饶是知道空间没有人看,还是觉得很羞耻。
洗干净身上一层泥垢,她感觉全身轻了两斤。
这具身体是真的漂亮,雪峰巅上一点红,她一个女生都要流口水了,嘶哈嘶哈。
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说了。
哪里都是白白净净的。
包括那处。
就.......
漂亮!!!
整个人现在变得又白又嫩。
跳上岸,换了一件原主洗到有些发白的淡蓝色长裙。
看着那片黑土地,她现在除了要离开这个家,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,就是填饱肚子。
将空间利用起来。
她从空间走出来,来到厨房,想打开放粮食的柜子,结果柜子居然上了锁。
现在已经下午了,家里只剩下她自己,许秀红在厂子后勤工作已经跟许父一起去上班了。
许如花,许耀祖也去上课了。
许年年看着眼前的锁,皱了皱眉头。
不过这难不倒许年年,上辈子经常刷视频研究了一番开锁技术。
果然从头上拔了卡子,然后对着锁孔扭了两下,这锁就被打开了。
打开以后,她只低调地拿了一小把大米,一小把小米,一把绿豆。
重新回到空间,一个种类放一块黑土地上,撒好之后,除了绿豆的,其他上面都倒上灵泉水。
要走相亲这条路,可不简简单单是要跟一个人相亲。
她打算去问问周围都有什么靠谱小伙。
要不然下周相不中陆怀瑾,她相信许父会以下乡相逼将她逼着嫁给李强的。
而掐指一算,她现在可算无业人员,待在家里也就是街道办的人没注意到。
万一,有人去打个招呼,自己第二天估计就要被下乡了。
在乡下也不能找到城里的对象,唯一能调回来的就是三年后的高考,在乡下吃上三年的苦,到时候有没有人样还另说呢。
这种风险太大了tຊ。
她必须做两手准备。
时间紧任务重,必须短时间内相中一个男人,这就要提前做准备了。
他们家属院有个赫赫有名的媒婆老刘婶,她没有其他爱好,就是爱吃点好吃的。
这个年代好吃的可不多,不过许年年在行啊。
在现代社会的时候,作为一个社畜,下馆子都是预制菜,加上她是个穷逼。
她每周的兴趣就是自己给自己做饭,加上有点小天赋,做饭的手艺是相当绝。
就连甜品糕点这些也难不倒她。
拿上原主攒的钱,直奔供销社。
作为沉迷小说的人,她知道这个年代人最喜欢吃的就是油腥,做红烧肉是最好的选择了。
不过到了供销社就发现自己想多了,那种五花肉哪里轮得到她下午买啊,上午就给卖光了。
她只好选了剩下的瘦肉,又买了点粉条,细白面,小麦种子,调料。
打算做猪肉粉条肉包。
她要趁着人不在家,赶紧回去做饭,大长腿也走得飞快。
回到家,先将小麦种子扔进黑土地里,撒上灵泉水就出了空间。
手脚干脆利索地揉好面,丢到一旁发酵,自己再去调好馅料,肉里放了不少油来增香。
将粉条炸得酥酥脆脆的掰进馅料里。
就这点时间,空间之前撒过灵泉水的种子。
发出的嫩苗已经长了10厘米了,她还是惊讶,看来灵泉水促生长能力很厉害。
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。网站地图
Copyright © 2019-2024 mantingxilie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