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要捏死我,我得癌死了他又哭了》主角为林知莞傅时聿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,没有之一!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,情节环环相扣,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,喜欢每个角色。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
"不用麻烦了,温爷爷,不是很远,我一会就到了。"温大爷坚持要李嫂送她:"你一个小姑娘没多大力气的,吃完了,再来爷爷家,爷爷再给你摘。"林知莞只能依了他,把其中一袋给了李嫂,自己抱着一袋,朝他挥了挥手。"温爷爷,我走了,有空我再来看您。""好好好,看路哈。""好……"
翌日,清晨。
林知莞昨晚做好帮盛夏还债的决定后,她打算利用假期时间,好好接单。
她和往常上班一样,7点15起床,洗漱,换好衣服,下楼吃早餐。
刚下到一楼的时候,就碰到傅时聿从健身房出来,他身穿一套深色运动装,五官轮廓清晰的脸上还挂着汗水。她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的穿着,相比往日的西装革履那份冷漠疏离,这样的打扮,显得人更平易近人些。
傅时聿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汗水,看见林知莞站在楼梯口一瞬不瞬睁着她的大眼睛看着他不挪开。
"看什么呢?没见过帅哥啊!"
被傅时聿的一句话打乱思绪,她慌忙错开视线,扯出一抹干笑,打了声招呼:
"早,傅总。"
随后就转身往餐厅的方向走去。
是挺帅的,不说话的时候。
建模脸,五官棱角分明,宽肩窄腰,身形高大,1米88的身高,比许多娱乐圈的男明星都要上好几个档次。
就是脾气太差,嘴太碎,动不动就拿捏死你做威胁。在林知莞的心里大打折扣。
进了餐厅,今天的早餐孙嫂有煮馄饨,她知道她喜欢吃,所以时不时给她变换不同口味。
早餐吃到一半的时候,傅时聿也进来吃早餐了。一抹黑影从门口进来,林知莞下意识扭头看向他。
他应该是上楼洗了澡换了衣服,一身黑色西装,又恢复他那副冷厉疏离,寒气逼人的模样。
他瞥了她一眼,没说话,坐在她对面,拿过旁边的西餐吃了起来。
听孙嫂说,他16岁就去国外上学,所以他的口味偏西式。
林知莞是土生土长的中国胃,早餐喜欢吃面条、馄饨、肉粥,中式糕点这些。
两人无声交流,偌大的餐厅只有餐具发生的碰撞声。
林知莞把碗里的馄饨都吃完了,她拿过一张纸巾擦了擦嘴,正要起身离开,对面的男人喊住了她。
"就吃这点?鸟胃啊?"
林知莞:"……"
她试图解释:"我吃了满满一碗呢。肚子都吃撑了。"
听她这么说,傅时聿没有再说什么,伸手拿过一个杯子,倒牛奶的同时,问她:
"起那么早干嘛,不是放假了吗?要出门?"
说着把牛奶放到她面前,眼神示意她喝掉。林知莞心里暗暗叫苦,又不敢反抗,只能乖乖端过来,抿了一口,下意识伸出她的小舌头舔了舔嘴唇,才回道:
"不出门,有些工作。"
她抬眸之际,发现对面的男人好像愣神了,一瞬不瞬盯着她的脸看,她以为自己脸上有脏东西,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脸,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。
"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?"
傅时聿从晃神中清醒,脾气突然变得有些暴躁。抓起旁边的纸巾粗鲁给她擦掉她没舔干净的奶渍。
"喝个牛奶都喝得满嘴都是,丑死了!"
林知莞愣了,她又哪里惹到他了?自己有洁癖,还总是动不动嫌弃她脏。
"要不,我出去喝?"
这样就不影响你了。
"去什么去,就在这里喝!你要是再喝得满嘴都是,还在我面前舔嘴,你看我捏不捏死你!"
林知莞刚才就那么一个不经意的舔嘴动作,让傅时聿看得,身体某处莫名发热起来。
他今年26岁,但从来没有谈过恋爱,外面有多少女人想要扑过来,爬上他的床,可他从来没有拿正眼瞧过她们一眼。当然,他自带的冷厉屏障,也劝退了那些居心不良的女人。
盛洛川和江昊经常开玩笑说他冷血,不喜欢女人。但在林知莞身上,看着她刷着视频被逗得哈哈大笑的样子,还有她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那清澈又愚蠢的表情,包括她刚才不经意的舔嘴动作,他都会不自觉失神。
他虽然没谈过恋爱,但这种怦然心动失神的感觉,他知道自己好像对面前这个蠢女人有点意思了。
他心里莫名烦躁起来,站起来把剩下的牛奶一饮而尽,又抓起没吃完的三明治,一边咬着,一边愤懑迈着大长腿出了门。
林知莞看着消失在门口的影子,一脸莫名其妙!
有病!
一大早就病得不轻。
——
林知莞把杯tຊ子里的牛奶喝完后,也出了餐厅上了楼,回了房间,继续画稿中。
快中午的时候,她接到了温大爷的电话,电话里,老人跟她说大棚里的草莓熟了,让她有空过去摘。
林知莞当时灵感枯竭,跟温大爷说一会就到。
她起身走进卧室里换了件暖和的外套,戴好帽子和围巾出了门。
下到一楼,刘管家看见了她穿戴整齐。
"少夫人,您要出去啊?"
林知莞笑脸如花往门外走。
"嗯,温大爷说他大棚里种的草莓熟了,让我去摘一些回来。"
刘管家:"好嘞,那您出门注意看路。"
"好。"
林知莞在玄关处换好了鞋就蹦蹦跳跳出了门。温大爷家在马路对面,还要往前走一段。从出了门开始步行,走到他家门口,花了15分钟。
她站在门口按了按门铃。过了一会,保姆出来了,见是林知莞,女人乐呵呵走出来,一边开门,一边打招呼。
"林小姐,您来啦。快请进。温大爷正在里屋等着您呢。"
"好的,麻烦您了。"
林知莞跟在女人身后进了门,在玄关处换了鞋,进入客厅,看见老人正坐在紫檀木座椅上,戴着老花镜看着书。
保姆走过去跟老人说话。
"温大爷,林小姐来了。"
话落,老人抬头看向林知莞,赶紧摘下老花镜。
林知莞笑着打招呼:
"温爷爷。"
老人立马露出慈祥笑容,拄着拐杖站起来往她这里走过来。
"小知莞来啦,快坐快坐。"
"好,谢谢温爷爷。"
女孩往沙发处走过去坐下,视线落在老人的腿上,关切道:
"温爷爷,您的腿还没好吗?"
老人坐回刚才的椅子,放下拐杖才回道:
"好得差不多了,就是人老了,经不起摔,要是我年轻时,这点骨折伤,十天半个月就能养好!"
老人看似腿脚不便,不过精神矍铄,声音洪亮得很。
林知莞朝屋里看了看。室内的装潢是典型的中式装饰,古色古风,典雅又严肃。
林知莞视线落在客厅中间挂着的一幅照片上,照片上是一对年轻军人夫妻。年轻男人五官英气,剑眉星目的,一看就是温大爷。旁边的年轻女人,五官清秀,应该是他的妻子。
见林知莞不说话,看着墙上的照片,老人也扭头看了一眼,主动介绍着。
"照片上是我和我老伴的结婚照。当年我从战场上受伤被送到后方的野战医院治疗,她是我的管床护士,时间接触长,我觉得这女孩还挺不错,脑瓜灵活,细心,出院那天,我就跟她表白了。呵呵……"
林知莞收回视线,笑着附和道:
"还是温爷爷有眼光。"
老人继续打开话匣:
"我们领了证结了婚后,我又调到别的地方执行任务,她那时候已有孕,一不小心流了产,伤了身,医生说她再也不能怀孕。等我回到家,她才把这一切告诉了我,她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。
后来我们领养了一个男孩,孩子长大后又去了国外,她又失去了情感寄托,前几年她养了一条狗,就是上次你捡到的那宝宝,她把它当小孩般养。
2年前,她得了病,临终前最不放心的就是宝宝,千叮咛万嘱咐要我照顾好它。幸好上次它丢了你给找回来,不然我过几年下去,她准念叨我。"
老人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一般,脸上喜悦,看不出一丝伤感。也许这就是看透的生死的坦然吧。
"那宝宝呢?从医院回来了吗?"
"还没有,医生说它腿部骨折又感染了,得再养一段时间。"
……
两人又聊了会天,温大爷才带着她去大棚里摘草莓,又摘了些蔬果,给她装了两大袋。完了之后,温大爷又硬是留她在家里吃了午饭再走,林知莞看出老人的寂寞,家里能有个人来聊聊天,着实兴奋,便答应了。
吃完午饭,她又陪老人聊了会天。才出了门。
老人拄着拐杖送她到门口。
看着她拎着两袋东西有些吃力,便跟旁边的保姆说:
"小李,你帮小知莞拎一袋,送她回家。"
"好的,温大爷。"
林知莞连忙拒绝:
"不用麻烦了,温爷爷,不是很远,我一会就到了。"
温大爷坚持要李嫂送她:
"你一个小姑娘没多大力气的,吃完了,再来爷爷家,爷爷再给你摘。"
林知莞只能依了他,把其中一袋给了李嫂,自己抱着一袋,朝他挥了挥手。
"温爷爷,我走了,有空我再来看您。"
"好好好,看路哈。"
"好……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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